政府推動老屋耐震歷程

私有建築物執行耐震評估及補強困境

據統計,88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造執照的私有老舊住宅約76.9萬件,其中約40%需耐震補強。耐震歷程起源於921地震之後,推動政府對老舊建築的耐震安全進行更深入的檢討與改善,特別針對建於1988年前的住宅,因其設計標準較低,面臨更大的結構安全風險。為鼓勵進行結構安全評估及補強,內政部針對初步及詳細評估提供補助,需補強的將輔導都市更新,而須拆除重建的則提供拆除重建輔導。然而,105至107年間,原計畫完成初步評估10萬4千件,實際僅完成8,790件,達成率約8.45%。

推動的困境

詳細評估完成2,260件,但僅完成6件,達成率僅0.27%。專家指出,成效不彰主要因為「民眾不想!」即使有政府補助,許多人擔心檢測出耐震能力不足會影響房價,加上社群整合困難、補強費用昂貴,政府補助有限,導致推動耐震評估及補強工作十分困難。詳細可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得知更多相關資訊。

政府推動老屋耐震歷程
政府推動老屋重建條例辦法時間軸

內政部指出,為協助民眾進行建築物耐震補強,改善房屋軟弱層問題,政府補助比率不超過補強費用的45%,最高可補助450萬元。若建築物初步耐震評估危險度總分超過45分、詳細評估需補強或重建,或被認定具潛在危險,申請階段性補強時,補助比率可提高至85%。若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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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推動老屋重建條例辦法時間軸

補助比例與上限

若申請案件經耐震能力初步評估結果危險度總分大於45分、耐震能力詳細評估結果為需補強或重建,或經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認定耐震能力具潛在危險疑慮之建築物,補助上限得提高為『新台幣450萬元,並以不超過總補強費用85%為限。』有關危老重建說明可至一次搞懂危老重建一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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